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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络语“绝缘”公文莫大惊小怪

[摘要]今后,“喜大普奔”、“坑爹”、“酱紫”等网络流行语将与机关公文、学生教科书“绝缘”。4月1日起,河南启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

  今后,“喜大普奔”、“坑爹”、“酱紫”等网络流行语将与机关公文、学生教科书“绝缘”。4月1日起,河南启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郑州日报》)

  网络词汇在“网虫”之间可以通俗易懂,但对于更多的“网盲”来说,因为缺乏语境,可能就是云里雾里,只有被彻底搞晕的份。语言的本质功能是交流沟通,通俗易懂是第一原则,如果引发歧义,乃至成了“火星语”,阻碍到正常表意功能,还有啥意义?

  网络热词“绝缘”公文及学生教科书,除了网络本身原因,应该还有其他考虑。由于公文和学生教科书对应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人员、文化传播者和学生等群体,这些群体本来就有义务保持语言的干净纯粹,有责任将这一文化传承下去,通过规范使用语言,以达到引导全社会规范使用之目的。语言作为民族文化根基,必须保证稳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能在传承血脉中产生“基因突变”,导致走样变形。我们平时说话可以不讲逻辑,不在乎用语是否规范,也可以用一些人人皆懂的网络词汇来活跃气氛,但如果在公文中肆意使用,尤其印在教科书里或在文化传播者嘴里出现,就容易误导孩子和公众。

  当然,不允许公文和教科书使用网络流行语,绝非一律禁止。任何事物都需要吐故纳新,语言亦如此。事实上,不少网络词汇,早已从“草根”华丽丽地“登堂入室”。在最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所增收的3000多条新词语中,就不乏网络词汇。词典作为语言“蓝本”,谁都可以大方使用。换言之,今后网络词语只要具备这俩特点,随时都可能成为普适意义的通用词汇。

  事实上,人们对网络词汇置喙的,不是该不该“绝缘”公文和教科书的问题,而是表达对网络语言的活泼鲜活和表现力的喜爱,换个说法,就是对如今公文腐臭的八股味道和刻板的官腔文风的憎恨。如果公文能少一些凌空蹈虚多一些烟火气;少一些老气横秋多一些青春个性;少一些故作高深多一些“打老虎、拍苍蝇、照镜子、勾肩搭背”这样的民间俚语。人人都听得懂,人人都喜欢听,谁还会大惊小怪呢?

  晴川(知名时评人)

  作者:知名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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