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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频道7月13日电 (记者李亚楠、宋晓东)河南省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在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裁量上,用足用好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手段,既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人失去人身自由,又要让其倾家荡产,在经济上捞不到任何好处。此外,河南省还出台了一系列“最严”新规来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10日,河南省高院、河南省检察院、河南省食安办、河南省公安厅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意见》的新规,要求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维护“餐桌安全”。
《意见》提出,对食品安全犯罪,行政执法要严格依法处理避免以罚代刑;公安机关要严格慎用非羁押措施,从严把握取保候审措施;检察机关要严格慎用不起诉;法院要严格适用缓免刑。
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桓扬表示,在从严查处犯罪上,一方面体现在严查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一方面体现在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
针对
社会影响重大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意见》还提出须进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同时在定罪量刑方面,可以召集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者出庭接受询问,专家意见可以结合其他相关证据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依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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