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02 18:5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商报讯(记者 籽言 邹强 通讯员 马俐)大街小巷上贴着的“办证”小广告真有人去打电话。一男子为借钱,托人伪造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作抵押,不料被债主识破报了警。日前,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这名男子因办假证被判刑1年。
2012年3月,杨军经人介绍认识了徐化,以每月3%的利息借给徐化10万元,并以徐化名下一处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为抵押。在相关部门验过真伪后,杨军放心地收下两证,把10万元借给了徐化。“要我还钱的时候你提前一个月告诉我,我立马还!”借钱时,徐化对杨军这样许诺。但半年后,杨军打电话联系徐化,却怎么也找不到他了。难道徐化为了躲债连房产证都不要了吗?杨军再次来到相关部门查验,被告知两证均系伪造,当场予以收缴并给杨军开具了证明。杨军发现被骗,马上报了案。
2013年8月,徐化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出庭受审。庭审中徐化交代:2012年3月,他经营的服装厂倒闭,没有收入来源,于是向杨军借了10万元。很快他又迷上了赌钱,负债累累,就想到把房子卖掉还债。他以孩子上学需用到房产证为由,把两证从杨军处要了回来。在新区人才市场门口随意找了一个办假证的流动贩子,花200元仿制了一份看似一模一样的假证。真的房产证早已被用来卖房过户,假证则交还杨军继续“抵押”,耍了一招“狸猫换太子”。但卖房所得100余万元还过贷款和其他欠债后所剩无几,徐化便没有还上欠杨军的钱。此后徐化外出躲债,却不曾想到杨军联系不上他,已经报了案。最终,徐化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吴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承办法官表示,制假证市场庞大,与买假者有直接关系。卖假者是为了谋取暴利,买假者也是为了自身利益,“有买假者,就有造假者。如果各单位都能加大防假识假的意识,并利用各种防伪手段对假证加以有效遏制,相信假证的市场会逐渐萎缩。”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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