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翰文答道:“那是警察诱导我说的。”
根据一名事件目击者的证言,最初的一场殴斗之后,双方散去,“大约五六分钟后”,其中一个参加殴斗的人带着五六个人返回现场,这伙人在路上大声叫骂。这时,“又另外来了两个人,被这伙人冲上来殴打”。
天亮之后,赵翰文等人一起跑去了天津。坐在被告席上,他解释说:“我就是去天津玩的。”当法官询问“在天津是否谈论过这次打人的事情?”他回答:“没有,没谈过这件事。”
记者统计了近年来见诸国内媒体各种“殴打无辜路人”的约20起案件,发现在诸多被告人的眼中,“他看了我一眼”、“他在我旁边打电话”等原因都是行凶的理由,甚至被告根本提不出任何理由,“就是想打人”。所谓“认错人”的寻衅殴打他人而致死的案件也并不少见。
不到一周之前,刚刚有两个“无故暴打路人,殴打18秒致人死亡”的被告人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今天上午,另一起“路人无辜被害”的案件又在二中院开庭,与多名同伙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赵翰文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有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被害人张某来自
河南,在北京一家单位当保安。去年7月3日凌晨3点多,身穿便装的他途经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一家KTV的门口,突然有人冲上来殴打他和另外一名路人,张某被其中一人连捅几刀。随后,又一批人冲上来对着他猛踹。祸从天降的张某伤重身死。
“就是这儿,已经扎了一刀了。”庭审之前,公诉人在笔记本电脑上播放一段现场监控录像,原本坐在公诉人旁边的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被害人张某的母亲,在录像中一片混乱的人影中,一眼找到了自己的儿子,眼睁睁看着他倒下,再难克制,突然放声痛哭,接着向后倒仰,站在身后的她的丈夫一把没有抱住,张母从丈夫的怀里滑落到地上,短暂地失去了意识。
亲属们扶着她到法庭外休息,片刻后,法官跟了出来:“请务必克制一下情绪。你们从河南那么老远的来了,要是不能控制住,没法参加庭审啊!”在法官的劝说下,张母强打精神,靠在丈夫肩头,一步步挪回了法庭。
去年7月3日,被告人赵翰文和人在珠市口一家KTV唱歌喝酒,其间王随军与人发生纠纷,双方斗殴。根据起诉书的指控,王随军等人准备报复,但在门口误认为从这里经过的张某、李某就是刚才与他斗殴的人,王随军(另案处理)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张某身上猛刺几刀,赵翰文和其他同伙上来围住张某猛踹,造成张某死亡。此外,他还涉嫌在朝阳、顺义的小区盗窃电动车,事后被警方抓获。
上午10点,现年21岁、来自甘肃省礼县、身材瘦小的赵翰文被带入法庭。他被诉的罪名包括涉嫌故意伤害和盗窃。当公诉人询问“对起诉书有意见吗?”赵翰文回答:“对盗窃罪没意见,对故意伤害罪,我没打过被害人。”
在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中,赵翰文在警方讯问时表示:“我踹了,但是没感觉到踹上了。”但在法庭上,赵翰文则表示:“当时围在被害人的人很多,我想挤进去踹他,但是挤不进去,我没踹到!”
法官问:“你在法庭上和在侦查机关的表述不一样?”(记者 安然 实习生 刘苏雅)
(责任编辑:袁沛民)
原标题:男子斗殴报复认错人打死无辜路人 受审庭上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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