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7日电(记者白阳)记者日前从公安部交管局举办的道交法实施10周年专题研讨会上获悉,自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断趋好,交通事故量和事故死亡人数连续10年下降,其中2013年全年发生重特大事故16起,是历史最低水平。
统计显示,道交法实施10年来,闯红灯、“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问题得到有效改观。因超速驾驶、超员超载驾驶、疲劳驾驶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2.1%、14.2%、22%。特别是2011年“醉驾入刑”后,全国酒后驾驶下降18.7%,醉酒驾驶下降42.7%。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路交通状况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制化水平和文明状态。道交法确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中最重要的一系列规则和法律责任体系,在我国机动车和驾驶人10年来迅猛增长的背景下,意义十分重大。但是,面对道路交通管理中的新问题、新情况,道交法仍需加强顶层设计,回应民众关切。
近年来,多地政府相继推出限购、限牌、限行等交管措施引发热议。湛中乐指出,作为
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总体还不高,“午夜立法”“运动式执法”的行政思维较为突出,缺乏一个让公众参与的畅通机制,对专家论证环节的重要性也认识不足。
此外,道路交通管理涉及规划设计、城市管理等各个方面,但目前道交法的主体依然是公安部门,很多“马路顽疾”因此得不到根治。湛中乐表示,在道交法未来的发展思路上,需要更加突出法律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强化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
作者: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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