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晚上和朋友过来做足疗,然后睡觉,一早上起来发现
手机没有了。”前天上午,市民周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自己到一家店做完足疗后,在店里过夜,起来后发现手机丢了。/
【记者探访】
周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买这部手机时花了数千元,“东西是在店里丢失的,难道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当天上午,记者陪周先生来到这家足疗店,“昨天晚上来了两批客人,两批客人的包厢靠得很近。”店方介绍。随后,店方调出了监控,“从监控上来看,是隔壁包厢的人趁其睡着后拿走了手机。”
尽管有监控,但画面不清楚,而且足疗店也没有对过夜的客人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周先生依旧认为,自己的手机丢失,足疗店负有很大的责任。不过,昨天在现场,店家并没有任何回应。
目前,周先生已报警。
【律师说法】
就此,记者咨询了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孙兴斌律师,“首先,
消费者本人应当对自己的财产尽到安全的保管义务。店方也应该尽到自己的义务,比如对消费者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或者提醒消费者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在外过夜,身上少带贵重物品,实在不行可以将贵重物品交到吧台保管,减少丢失的可能。”帮办记者薛舒文
作者:薛舒文来源扬州网-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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